校卫队
队长: 邱显刚
副队长: 吕永升
工作人员: 郑宝林 朱晓伟
电 话: 86168895
校卫队职责
一、在保卫处领导下,负责校区治安面安全保卫工作。
二、在业务上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,了解和掌握校区内的各种治安信息,针对性的开展工作。
三、负责协调处理校区内发生的一般性治安案件,做好重大案件的现场保护和协查工作。
四、严格门卫管理规定,加强门卫值班,对出入校门人员、车辆、物品进行认真检查登记。
五、加强巡逻值勤,维护学校与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,同犯罪分子作斗争。
六、加强对交通车辆的管理,禁止车辆乱停乱放,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创造良好治安环境。
七、规范校园治安管理,维护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。
八、完成保卫处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