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电话接警
1、仔细询问案件详情、报案人姓名、单位、联系方式等情况并做好记录。
2、对正在实施的或刚刚发生的有现场案件,问清地点后先通知巡逻队前往现场,通知相关科室并报领导。
3、陈旧性案件告知其来治安科报案。
4、咨询电话若不能准确回答其问题,则应告知其相关部门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。
二、监控观察
监视器出现可疑情况时,先通知巡逻队前往事发现场,然后通知相关科室及领导,并用镜头 进行多方位观察,随时掌握事态
的最新发展情况。
三、录像查询
严禁闲散人员进入监控室,查询录像必须有相关科室领导签字同意,不允许在回查录像时进行拍照等活动。拷贝录像资料必
须有单位介绍信或处领导同意。